PUBLIC JUSTICE RECORD
陳凱凌貪瀆、詐欺及洗錢等案
臺南高分院二審就數項罪責定應執行6年5月、褫奪公權5年;懲戒法院2024年10月29日新聞稿確認該刑事判決已確定。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人物與來源記載
陳凱凌
政治任命官員 · 黨籍待核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政治任命官員,黨籍未核定;不因任職政府的執政黨推定其黨籍。
人物黨派供瀏覽使用,與案發時黨籍及黨別司法統計分開。政治任命官員;不自動歸入任何政黨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官方2024年10月29日資料確認刑事判決已確定;此日期不是推定確定日。政治任命不推定黨籍。
司法程序時間軸
資料來源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·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1571號刑事判決 ↗來源發布:2024-01-31 · 主文及各罪附表
懲戒法院 ·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112年度澄字第13號陳凱凌懲戒案件判決說明新聞稿 ↗來源發布:2024-10-29 · 二理由要旨㈡1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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