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C JUSTICE RECORD
佃西市地重劃案
佃西重劃案一審判13年;臺南高分院2025年10月22日撤銷郭信良相關原判並改判無罪。新聞稿記載檢察官得上訴,不代表已上訴。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人物與來源記載
郭信良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人物條目所載黨派及歷史歸屬,非案發時黨籍認定。
維基百科 · 郭信良-維基百科 ↗人物資料框的政黨、其他政黨欄;人物介紹
來源發布:原頁未標示固定發布日 · 查閱:2026-10-16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二審改判無罪,宣判時檢方得上訴;後續是否上訴及確定情形待補。
司法程序時間軸
資料來源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·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矚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 ↗來源發布:2024-11-01 · 主文郭信良部分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·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4年度矚上訴字第1號郭信良等案件新聞稿 ↗來源發布:2025-10-22 · 壹主文一、二與伍得否上訴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提出更正與申訴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