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C JUSTICE RECORD
連斐璠助理費相關案
中央社具名報導偵查中聲押及羈押禁見事件;羈押並非起訴,也非有罪判決。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人物與來源記載
連斐璠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依具名報導發布時記載的黨派整理,不宣稱為即時黨員名冊。
中央通訊社 · 新北市議員連斐璠涉助理費案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↗報導首段具名身分與黨派說明
來源發布:2026-10-14 · 查閱:2026-10-16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中央社具名報導偵查中聲押及羈押禁見事件;羈押並非起訴,也非有罪判決。
司法程序時間軸
- 連斐璠 · 偵查與羈押之媒體報導
中央社具名報導偵查中聲押及羈押禁見事件;羈押並非起訴,也非有罪判決。
該次來源 ↗本文首段及法院裁定說明段
資料來源
中央通訊社 · 新北市議員連斐璠涉助理費案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↗來源發布:2026-10-14 · 本文首段及法院裁定說明段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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