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C JUSTICE RECORD
林宜瑾助理費案
中央社報導臺南地院一審判林宜瑾應執行7年、褫奪公權4年;此為一審結果,不表示判決已確定。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人物與來源記載
林宜瑾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人物條目所載黨派及歷史歸屬,非案發時黨籍認定。
維基百科 · 林宜瑾-維基百科 ↗人物資料框的政黨、其他政黨欄;人物介紹
來源發布:原頁未標示固定發布日 · 查閱:2026-10-16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中央社報導臺南地院一審判林宜瑾應執行7年、褫奪公權4年;此為一審結果,不表示判決已確定。
司法程序時間軸
- 林宜瑾 · 媒體報導一審判決
中央社報導臺南地院一審判林宜瑾應執行7年、褫奪公權4年;此為一審結果,不表示判決已確定。
該次來源 ↗記者張榮祥具名報導及各被告主文摘要
資料來源
中央通訊社 · 立委林宜瑾涉詐助理費一審判7年 地院:非偶發行為 ↗來源發布:2026-07-02 · 記者張榮祥具名報導及各被告主文摘要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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