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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C JUSTICE RECORD

林內焚化爐案

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林內焚化爐案8年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
人物與來源記載

張榮味
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
人物條目所載黨派及歷史歸屬,非案發時黨籍認定。

維基百科 · 張榮味-維基百科 ↗人物資料框的政黨、其他政黨欄;人物介紹
來源發布:原頁未標示固定發布日 · 查閱:2026-10-16

人物黨派供瀏覽使用,與案發時黨籍及黨別司法統計分開。
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
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林內焚化爐案8年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人物辨識依據

依具名裁判、機關公告或具名媒體報導辨識;不由匿名文件自行還原姓名。

查看具名來源 ↗
案發時黨籍待核,未列入黨別排行榜。此處為程序摘要,非完整逐罪認定。

司法程序時間軸

  1. 張榮味 · 最高法院結果之媒體報導

    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林內焚化爐案8年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    該次來源 ↗本文首段、司法歷程及最高法院新聞稿引述段

資料來源

中央通訊社 ·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索賄 判刑8年定讞 ↗來源發布:2018-07-04 · 本文首段、司法歷程及最高法院新聞稿引述段
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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