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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C JUSTICE RECORD

曾振炎助理費案

最高法院駁回助理費案上訴,7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偵查不等於起訴,起訴與羈押不代表犯罪成立。檢方求刑不等於法院判刑;未確定判決與遭撤銷部分均需分別理解。以下按各來源當時記載呈現,不將歷史程序當成最新確認結果。

人物與來源記載

曾振炎

人物黨派來源與說明

第19屆歷屆議員資料所載黨派;不代表其後黨籍。

南投縣議會 · 歷屆議員:第19屆曾振炎 ↗第19屆第一選區曾振炎的政黨欄
來源發布:原頁未標示固定發布日 · 查閱:2026-10-16

人物黨派供瀏覽使用,與案發時黨籍及黨別司法統計分開。

來源記載的程序與結果

最高法院駁回助理費案上訴,7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人物辨識依據

依具名裁判、機關公告或具名媒體報導辨識;不由匿名文件自行還原姓名。

查看具名來源 ↗
案發時黨籍待核,未列入黨別排行榜。此處為程序摘要,非完整逐罪認定。

司法程序時間軸

  1. 曾振炎 · 最高法院

    最高法院駁回助理費案上訴,7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確定。

    該次來源 ↗主文、原審案號
  2. 曾振炎 · 更一審

    助理費案判7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。

    該次來源 ↗主文

資料來源

最高法院 ·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3051號刑事判決 ↗來源發布:2024-03-21 · 主文、原審案號

來源核對日期:2026-10-15;此日期不代表已確認全部後續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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