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發區配置社會住宅用地
重大開發結合捷運與住宅規劃,從開發收益及容積獎勵回饋增加社會住宅供給。
- 於報導列舉的重大開發地區,規劃5%以上土地提供社宅
5%以上僅適用報導列舉的重大開發規劃,不代表全市土地比例;尚待法令及開發程序。
PUBLIC RECORDS /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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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開發結合捷運與住宅規劃,從開發收益及容積獎勵回饋增加社會住宅供給。
5%以上僅適用報導列舉的重大開發規劃,不代表全市土地比例;尚待法令及開發程序。
向中央爭取法令授權,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投入土地與資金,興建員工租住住宅。
仍需向中央爭取授權;不得描述為已有租屋資格或可立即申請。
對育有兩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研議較長社宅租住期間及階梯式租金。
原文為「研議」,不是已實施或無條件保證;適用對象及租金辦法待確認。
增設校園公共托育服務,並以容積誘因鼓勵企業提供托育設施。
容積獎勵須依法辦理,設置地點、名額與獎勵幅度待補。
延長孕產家庭交通支援的使用期間。
是服務期間主張,補助額與可搭乘用途未載明;不代表所有交通費全免。
試辦由運動中心提供短時臨托,讓照顧者安排運動時間。
限報導記載的週三試辦構想,非每日免費托育;年齡與據點待補。
規劃大型親子職業體驗與活動中心。
未載場址、建置方式、經費與營運條件,不視為已簽約品牌合作。
先支援教師使用AI教學工具及學習環境,再推學生AI學伴。
補助項目、授權費、個資及學生年齡限制待補,未載全面上路日期。
朝小班教學目標調整班級,增加教師免費心理支持資源。
班級目標並非現行已實施標準;心理服務增加次數、師資與學校空間待補。
提供居家安全檢查,並優先主動服務獨居、失智、失能等高風險長者,符合條件者補助改善。
65歲以上可申請;75歲以上獨居、失智、失能等高風險對象優先主動服務。最高補助不等於每人可領3萬元,資格與改善項目待辦法。
提出串聯社福、醫療與長照資訊,主動發掘需要服務的長者。
平台是政策構想,非已完成資料整合;資料共享的法源、同意、權限與風險辨識品質必須另核。
設置銀髮人才服務,媒合兼職、專案與志工參與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推動淡水、八里、林口輕軌連結,並向桃園及臺北捷運網銜接。
30分鐘是生活圈目標,不是所有路線保證車程;須跨市、中央協調及軌道審議,未載完工日期。
提出讓部分敬老卡點數可支援看診與取藥,回應偏鄉交通點數使用需求。
是既有點數中的300點使用方式調整,不是增加300點或現金普發;醫療通路與核銷辦法待補。
以蘆社大橋及快速道路銜接北士科,並擴充智慧園區與產業聚落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增加產業用地,規劃政府興建只租不售的標準廠房及客製廠辦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串聯無人機研發、製造、測試、應用及人才培育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設置第二間電競基地,推校園電競、AI教育與無人機足球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提出淡江大橋至桃園國際機場的智駕電動巴士示範廊道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市長召集人本委員會,改善人行斷點與高風險路段,搭配路外停車及自行車通勤橋梁。
零死亡屬願景,未提供達標年度或可量測階段指標。
放寬青創貸款資格,導入信用保證與風險分攤,並安排導師陪跑。
500萬元為貸款上限,不是無償補助;利率、年限及核貸細則待補。
提出上任即設都市更新局,整合更新業務、資訊與民眾諮詢服務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出青年育兒宅,讓家庭可用較長租期安排居住與育兒。
為試辦主張;戶數、資格、租金及預算來源仍待補核,不能與既有社宅資格畫上等號。
透過捷運、輕軌等站點周邊開發及容積誘因,引導住宅與公共設施回饋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出補助0至6歲幼童門診與住院的健保部分負擔,降低家長就醫支出。
指健保部分負擔,不是所有醫療費用、自費項目或健保保費全免;資格與辦法待補核。
提出提高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的最高金額。
最高補助額不等於每位長者必領金額;補助條件與項目待補核。
提出每月增加敬老卡點數,當年可累計使用,減少逐月歸零限制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免除公立國中小午餐費用,並與供餐業者及家長合作改善餐點品質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出讓指定年齡幼兒免費接種兩類疫苗。
原文用「6歲以下」;疫苗品項、適齡及補助辦法待核,不推定任何個別幼兒均可施打。
以照顧津貼支援早產兒家庭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用AI輔助審查、明確化項目與時程,提供進度查詢及專業窗口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將歷史建築、老街文化與都市更新一起規劃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加碼服務費及修繕補助,鼓勵業者將友善房源租給高齡者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由市府、學校與業者協作尋找校園周邊適合學生承租的房源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補助照顧者夜間、緊急及困難服務與進修,獎勵提供友善家庭措施的企業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增加新生兒篩檢、社區早療、夜托臨托及查詢平台,媒合企業共同設托;改善兒童公共空間。
虧損補助以企業共同設托為情境;計算基準、上限與資格待補,不代表所有托育業者均適用。
擴大獨居智慧救援及失智AI篩檢,銜接出院服務與輔具,增加夜間臨時住宿支援。
補助額是競選主張,入住、失能及既有補助併領條件未載明;不是機構收費全免。
提供微型創業完整課程、專業諮詢及區公所媒合的在地導師交流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高青農免息貸款額度,媒合閒置土地、智慧農業與體驗農場。
數字是利息補貼對應的貸款額度,不能解讀為直接發放的補助金。
提高技術士證照獎勵,並補助微型企業導入數位營運工具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活化公有空間作為創業基地、開放城市資料辦黑客松,支援青年運用AI提出公共問題解方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整合八個沿海行政區,改善漁港無障礙服務、活化八處既有場館;規劃北海驛站、潛水基地及博物館。
核四重件碼頭、退役潛艇及跨機關場館轉型須另確認權管、法令與可行性。
改善景點步行及自行車設施,推動台62延伸與輕軌;優化公共運具並研議淡水至萬里觀光鐵路。
觀光鐵路為研議構想,不能視為已核定工程;中央及跨區路網程序待補。
接駁登山口、串接山海步道,合作發展觀光列車;研究金九台車與索道復駛。
台車復駛研究配合污染整治進度;工程安全、土地與台鐵協作仍待核。
串聯坪林石碇茶文化,辦理跨國茶產業交流;結合每季活動與健行任務發放老街觀光券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擴大疫苗與健檢補助、支持夜間動物醫院及高齡寵物照護。
認養動物終身全額補助指原頁所列疫苗、健檢範圍,不代表所有醫療支出均免費。
推動友善專車標章補貼、增加有遮蔭的寵物公園及公辦產品檢測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增加收容救援資源、專業行為訓練,鼓勵業者協助媒合認養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更新污水、防災及廠房設施,設計聚落、展會中心與參展輔導共同支援傳產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規劃泰山楓江、樹林大柑園、淡海、八里、基隆河谷、汐止、浮洲、林口等產業空間,推進國影中心二期。
各基地權管、開發進度與投資決定尚待獨立核對,不描述為招商或建設成果。
以地方創生競賽、商圈改善與智慧農漁業補助,串聯在地食材認證、校園契作與體驗農園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增加線上申辦及機關間電子查驗,合作興建算力中心,將AI用於交通、空間、福利與防災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高職災與涉訟支援,增加防暑設備補助,支持中高齡職訓及資深創業教練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協助改善辦公空間,調高行政及會務支出補助,建立市府與工會定期對話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以跨區體驗學習、跨學制共享及混齡教學,輔導偏遠學校轉為實驗學校或樂齡中心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改造實習工場、導入程式、智慧機床及無人機等AI實作課程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增聘輔導人力、設置支援辦公室與跨域人才庫,以明確指引及調處機制處理校園事件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編列假日奉派出勤補償、減少非教學填報與活動;引入義交支援導護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在免費午餐主張之外,補助供餐業者冷鏈、配送與溫度紀錄設備並推動食農教育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增加原住民族人均預算,提供無自有房屋家庭租補,興建聚會所、烏來公托並扶植青年品牌。
預算加倍的基期未載明;55歲門檻限原住民族,不套用於全體長者。
提高社團補助、增加語言認證初中級獎勵及返鄉祭儀運動活動交通支援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新增頭目文化事務支援、成立青年團,支持傳統階層活動與烏來部落公法人制度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將客語及技藝課程帶入校園社區,支持信仰活動、文史團體及導覽人才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媒合文化與創意產業合作,辦客家商展影展並活化公有空間作新創基地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建置客家文化資料庫與互動客語學習平台,保存文史並支援文化產品開發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放寬照護站設置,將客家幣擴及教學師生、都會店家及跨縣市合作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簡化照顧機構流程,建立輔具先用後審及公辦借調,銜接復能與居家服務。
與家庭照顧政策的出院銜接同屬一組構想,不作重複承諾計分;專案預算金額尚未載明。
讓醫院和長照機構驗證智慧照顧技術,透過租賃平台降低家庭與機構採用門檻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提出把每半年一次免費塗氟的年齡範圍延伸至12歲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在一般65歲以上補助之外,提高中低收入與低收入長者補助上限。
最高上限不是每人必領金額;原頁條列與摘要詳略不同,需核對資格及後續辦法。
補助牙醫交通人力,增加到宅及機構照護,並稽查無照牙技師與非法牙材。
資格、執行辦法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;此處記錄政策主張,並非施政成果。
銜接中央心理諮商補助並增加地方次數,補助職場健身器材及運動課程。
中央與地方方案仍有資格及適用年齡限制,不能解讀為全民無條件六次諮商。
增加幸福巴士班次,結合數位預約點對點接送,並改善通學步道。
記錄本人或競辦政策主張;執行細則與財務可行性仍待補核,非完成成果。
表示未來推動樹林大巨蛋,帶動樹林及其他溪南區域周邊發展。
既有建設的未來推動主張;不表示由本人獨力規劃或已完成,選址與工程現況須另查。
目前尚未取得可核實資料。 本批尚未收錄此議題,並不代表未提出政見。